第一条 不予退款及不可撤回原则
1. 本服务在支付完成后,原则上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款,亦不接受撤回申请。 2. 基于数字内容及服务的特性,支付完成的同时即授予服务使用权限或即时发放代币,因此对于个人原因改变主意、误购、对服务不满意等事由,均不提供退款。
1. 本服务在支付完成后,原则上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款,亦不接受撤回申请。 2. 基于数字内容及服务的特性,支付完成的同时即授予服务使用权限或即时发放代币,因此对于个人原因改变主意、误购、对服务不满意等事由,均不提供退款。
1. 周期扣费(订阅)服务必须在下一扣费日之前申请取消。 2. 申请取消后,自下一扣费日起不再产生额外费用;已支付的使用期间费用不按日折算,亦不予部分退款。
1. 购买或充值的代币有效期为自购买日或充值日起 1 年。 2. 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代币将于到期时自动失效,已失效的代币不可恢复、延长或退款。 3. 扣除代币时,将按先充值的代币优先依次扣除。
1. 尽管有第一条的规定,仅当因公司原因导致服务连续 7 天(168 小时)以上完全中断或无法使用时,公司才例外提供退款。 2. 依据前款提出的退款申请,须自故障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客服中心或指定电子邮件提交。
1. 与本政策及服务使用相关的一切法律关系、解释及争议,无论用户的居住地或国籍(包括欧盟成员国)为何,均仅以大韩民国法律(韩国法)作为唯一适用法律(准据法)。 2. 因本服务的使用及退款在公司与用户之间发生的争议,以大韩民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(或公司总部所在地管辖法院)为管辖法院。
本政策未明确规定的事项,依照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等大韩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执行。